卫生局表示,为实现澳门医疗服务提供者(包括公私营医疗机构)的医疗资讯共享,可透过eHR实现澳门居民在各医疗服务提供者的
病历、就诊纪录、药物处方及检查报告等电子健康资料的共享,从而提升医疗服务质素和效率、加强医疗安全和连贯性、善用医疗资源及减少居民接受重复的检查和化验等目的。现时澳门所有医院、卫生中心/站和工人医疗所均已参与,eHR亦会开放给其他提供西医服务的澳门私营医疗服务提供者申请参与。
未满18岁人士,则必须经其父、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医生才可查阅。另外,当居民于急诊就诊时出现紧急情况且无行为能力(如:昏迷)同意医生查阅,而在医生判断如果缺少了eHR内的健康资料,可能会延误紧急治疗或导致该居民的身体受到严重损害后,就可以在另一位在场医生见证和同意下进行查阅。eHR更会记录所有操作过程,在有需要时可作审核之用。
eHR还有提供短讯通知服务,只要在“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”内的“电子健康纪录平台服务”中,成功登记澳门手机号码后,每当有人透过eHR查阅其健康资料时,系统便会发出短讯提示。有关“电子健康纪录平台”详情,可浏览卫生局相关专页,或于办公时间致电+853 2831 3731查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