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航中南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航企业股权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

 公司新闻     |      2025-02-16 08:12:51    |      小编

  根据《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备案管理办法》(民航规〔2023〕35号)规定,民航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30日之前向住所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报送股权信息。现将民航中南地区202

  2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输机场管理机构(含军民合用运输机场民用部分的管理机构)(填报附件2);

  以上企业,均以营业执照所载明的住所地为准。对于新成立的公司,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取得《经营许可证》为准,运输机场公司以取得《机场使用许可证》为准。

  1.请各民航企业登录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政府网站()“政务公告”栏目下载《股权信息登记表(2024年度)》,按要求如实填报。

  2.各民航企业须于2025年1月2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股权信息登记表报送所在地监管局。未按时或如实报送信息的,管理局将依法予以处理。

  3.各监管局要加强督促,认真审核,确保辖区所有相关企业按照要求报送,避免漏报错报。对于填报不符合要求的,应当要求企业重新报送。请各监管局收集齐全并审查合格后,于2月13日前报送管理局。

  附件1: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股权信息登记表.doc附件2:运输机场管理机构企业股权信息登记表.doc附件3:航空油料企业股权信息登记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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